新质检协函〔2017〕5号
关于举办电梯作业人员取证(含补考)和换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装维修工作,提高电梯作业人员能力和安装维修质量。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》(TSGZ6001-2013)的要求,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将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电梯作业人员(证件代码:T1、T2)换证考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拟从事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或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无证人员。持有电梯机械安装维修和电气安装维修作业人员证,其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6月30前,并且需要继续从事相应作业的技术人员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初次取证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(含18周岁),60周岁以下(含60周岁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,即初中以上(含初中)学历;复审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(含60周岁),持有电梯作业人员证;
2.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、真实;
3.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(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;
4.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、未造成事故的;
5.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;
6.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合格;
7.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需求;
三、提交资料
取证人员(含补考)提供1-7项资料,复审人员提供2、3、5、6、8-11项资料;
1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》(原件,1份);
2.身份证明(复印件,2份);
3.照片(近期2寸、正面、免冠、白底彩照3张)
4.学历证明(毕业证复印件,2份)
5.健康证明(医院出具,距申请时间未超过6个月,原件,1份);
6.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(用人单位出具,原件,1份);
7.实习证明(用人单位出具,实习三个月以上,原件,1份);
8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》(原件,1份);
9.《作业人员证》(原件);
10.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(原件,1份);
11.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(原件,1份);
四、报到及培训时间
初次取证:2017年3月3日报到,3月4日-15日培训考核。
复审和取证补考:3月3日-8日(含8日)报到,3月9日-15日培训考核。
五、报到和培训地点
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大厦(乘坐73、303、501、6401路公交车到四平路站下车向南100米或乘坐913、3001路公交车到朗悦盛境下车向东200米即到)。
六、费用
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许可证(证号:00024)规定,取证辅导费720元/人,换收辅导费180元/人,考核费170元/人(不含资料费),食宿自理。
联 系 人:何 玲 周峻峰 联系电话:0991-2321420(特协)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
2017年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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